《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冰雪冬令营》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来源:广州青宫 日期:2016/12/05 11:50:57
冰雪运动作为一项极具特色的全民健身运动,颇受南方青少年的向往,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要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更好地推动此项运动的开展,发动岭南的青少年积极响应,迎接冬奥,圆岭南青少年的梦想。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于2017年1月9日-15日组织青宫优秀学员参加此次冰雪冬令营活动,感受林海雪原、冰雪银川的大自然户外体验,培养青少年生活自理能力,生存能力。学习滑雪技巧,亲身体验冰雪运动带来的乐趣,点燃岭南青少年对滑雪运动的激情。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冰雪冬令营》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GXJ-[2016]008
(三)政府采购类别及编号:C0818
(四)参加活动对象:广州市区8-18岁青少年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活动地点 |
采购预算(元) |
活动人数 | ||
1 |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冰雪冬令营》活动服务 |
(以合同签定的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
北京市、张家口市 |
250,000元 |
(其中25名青少年,10名工作人员) |
注:供应商应对包内所有的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部份内容进行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曾多次组织过青少年相关活动的优先。
3、报价人应在投标方案中提供下列相关资料(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报价人具备组织本项目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次活动行程安排要求(见附件一)
2、按照活动方案流程的要求落实和安排交通、餐饮、住宿等,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3、为所有参与人员、工作人员购买不少于80万(含80万)保额的个人意外险。
三、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获得的资质或奖项证书。
(三)活动行程安排要求(见附件一)
(四)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二);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注:加盖公章验证
四、招标文件的公示
投标人认为该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9 日上午10:00~10: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10:30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五楼A507会议室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门户网站(http://www.gzqg.cn/cn/index.html)
七、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
联系人:邓先生、严小姐、廖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82955、83397136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00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