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灯箱采购、招牌字维保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来源:广州青宫 日期:2016/07/08 10:49:16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采购人)对“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灯箱采购、招牌字维保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工作,经资格审查,广州市声艺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市佳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六喜广告有限公司已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资格条件,现向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欢迎您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4C2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灯箱采购、招牌字维保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如下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 |
项目保修期 |
1 |
灯箱采购、招牌字维保 |
1项 |
合同生效后45天内 |
1年 |
备注: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报价人须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三证合一)及《投标邀请》回执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地 址:广州市北京路312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20-37816286 传 真:020-37816137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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