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电缆改造项目设计等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日期:2024/12/17 11:46:15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采购人)对“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电缆改造项目设计等服务”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电缆改造项目设计等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至本建设工程项目验收之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60,000元,该限价包括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电缆改造项目设计等服务。项目概况如下: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位于越秀区北京路312号,属于公共服务设施场所,总建筑约20000㎡,占地面积约5500㎡,需根据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状供电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改造设计。
(五)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现场踏勘并收集资料(对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现有供电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数据收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使用年限、运行状态等),充分了解本单位供电设施设备现状情况、客观条件及项目改造需求,根据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状供电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设计,完成勘察设计(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供电设施设备改造设计方案)、施工图编制(根据改造设计方案,绘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电气接线图等)、工程预算造价编制等服务内容,并配合后续建设工程有关工作的开展。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具有从事电力工程设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质证书和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范围相关证明材料;
2. 电力工程设计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必须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效,如资质证书到期,供应商应在到期前至少30天向采购人提交更新后的资质证书。供应商需通过采购人指定的资质审核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接受现场考察等,以确保资质审核的严格性和准确性。
(三)报价人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一年内未被相关行政单位处罚或列为不良行为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截图取证,随采购项目材料一同向采购人报送,且应在合同执行期间每季度更新一次,具体根据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的要求执行。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2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青宫大楼501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507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
联系人:杨小姐、陈小姐
电 话:020-83397136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所有。
附:1.采购需求清单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2024年12月17日